2005年3月11日,星期五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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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版:世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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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百元罚款 去路上抢劫
马椿寿
交通违章当事人为筹百元罚款,竟纠集老乡到公路上抢钱,3月8日,上虞市检察院对涉嫌抢劫的陈木林、罗相可、陈小荣、陈小利提起公诉。
陈木林等4人均在余姚市打工。去年11月14日,他们骑2辆摩托车来上虞市丰惠镇找老乡玩。因罗相可骑的摩托车带了两人,而被上虞交警罚款100元,限15日内交纳。因没钱交罚款,罗相可提议去“寻”钱。4名青年即采取拳打脚踢,抢走路人徐女士的拎包1只(内有现金135元、身份证等财物)。上虞警方接到报案后,仅10分钟就将4人一网打尽。(马椿寿)